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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申请使用交流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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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申请使用交流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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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加入我中心的赞助会员,就可以促进国际交流为目的使用交流室召开会议,举办活动和进行交流。
团体赞助会员或5名以上个人赞助会员就可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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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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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指定申请表上填写有关事项后,交给服务台或日后邮寄或用传真传给我方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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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时申请最合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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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在预定使用日期的一个月至一个星期前申请(如这一天国际广场不办公,就要从第二天开始计算日期)。
但是,我方认可申请人需要较长时间时,可不受上述时间限制,例外延长申请期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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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员是几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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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时间和使用次数有限制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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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月限用两次,每次使用时间原则上是3小时。使用限制在国际广场闭馆前(下午7点)。因我中心举办活动等需使用时,则不能使用,请事先询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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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时通知审查结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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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审查可使用时,用信件或传真通知(一般需2至3天时间)。
使用交流室的当天,请带上使用许可(日语:承认书)。
由于举办的活动内容不合适不能使用时,我方用电话通知申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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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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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准饮食和饮酒。根据举办活动内容需饮食(茶和糕点)时,根据情况有时可批准,如需要,请填写理由。事后必须把垃圾和饮料罐带走自行处理。
活动结束后无需整理桌椅。
不准进行营销或类似的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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